新闻资讯

海洋资源开发养护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24-10-14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生物资源的主权

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沿海国被赋予了开发、养护和管理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这些生物资源涵盖了广泛的生态系统,构成了支撑各种经济鱼类繁衍的复杂食物链。然而,现实中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经济鱼类的捕捞、保护与管理上。沿海国能否有效行使这项权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水平的提升。

根据联合国第3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在专属渔区拥有至关重要的权益。在136个国家中,它们享有对12海里至200海里范围内的生物资源进行调查、开发、保护和管理的主权,以及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的管辖权。

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中,沿海国家在享有专属经济区内的特定权利时,也需履行相应的责任。首要义务是关于海洋资源管理。如果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仍有未充分利用的渔业资源,他们需允许其他国家在遵守双边协定的前提下,捕捞这部分剩余可捕量。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影响21世纪世界格局的海洋法典。它对世界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空间利用等。本文试图通过这部法规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围绕这部法律展开的种种斗争,来展示当今海洋权益纷争以及它对未来的影响。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该国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拥有开发利用或准许它国利用的专有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人类是如何开发海洋和保护海洋的?

海洋的矿产、生物和能源资源应合理开发,禁止过度捕捞和不合理的矿产开发行为,以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应当增强对海洋科学的研究投入,以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人类活动在近海和海洋表面,要抗御多变的海洋气象状况和海水的运动;深海活动要能适应黑暗、高压、低温、缺氧的环境;海水的腐蚀性强,海冰的破坏性大,对工程设备材料和结构有严格的要求。因此,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对科学技术和资金投入的依赖性大、技术难度高、风险大。

人类捕杀控制 海洋拥有十分丰富的生物资源, 许多海洋生物具有开发利用价值, 海洋渔业则是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最主要的形式, 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蛋白质来源。随着人类开发力度不断加大, 过度开发、资源崩溃、物种濒危、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日渐突出, 很多海洋生物面临绝种的危险。

如何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的科学养护与可持续利用

首先大力发展生态养殖、节约型渔业。其次开展渔业资源养护,修复生态环境。最后可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的科学养护与可持续利用。

材料来源与方法:研究者通过科学的调查和监测,获取渔业资源的最新数据,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和海洋生物学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渔业资源结构:包括各类鱼类、甲壳类、贝类等种类的分布和数量,以及它们在生态系统中的角色和相互关系。

远洋渔业从业者只要按照国家的指示,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不要竭泽而渔,对国际公海渔业资源进行科学养护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利用,那么远洋渔业从业者就会更好的发展。

- (4)积极配合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多双边合作交流,适时向有关沿海国和国际区域渔业组织通报我自主休渔实施情况,分享信息数据和休渔效果,为公海渔业资源的科学养护与管理搭建平台,实现公海渔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请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国际履约研究中心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国际合作等方面工作。

公海资源养护

进一步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出台,延续了对公海资源养护的强调,特别强调了对海洋哺乳动物的保护。这一系列公约的出台,旨在建立一个公正、合作的全球海洋管理框架,确保公海资源的永续利用,保障所有国家的福祉和未来的海洋生态平衡。

因此公海捕鱼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必须照顾到各个国家的利益和整个世界的共同利益。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了《捕鱼及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规定公海捕鱼自由受该公约关于养护的各项规定的限制,并须尊重沿海国权益。

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资源养护 由于世界人口增加和捕鱼技术日益进步、捕鱼量不断增加,造成了鱼源普遍枯竭的危险。

实施休渔政策的区域是,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东太平洋公海海域,还有沿海区域,这次休息一定可以让海洋生物休养生息,以后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收获。

Copyright © 2021-2024 kaiyun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